根據教育部學生司研招處要求,為保障考場秩序,對考生重復報考要進行核查和確認。核查程序為:
1.考生需在11月30日上午10:00之前將書面確認書送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可傳真),確認一條報名信息,該信息為有效信息,其它為無效信息。
確認書格式:姓名、報考號、證件號碼、是否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及本人簽名。
同時,給對方院校發取消報名確認函,以防對方院校同時提交信息,造成重復報名!
注意:如再次發現重復報考將取消報考資格。
2. 招生單位審核考生確認的有效信息,發給準考證;無效數據按不準考處理。
電話:010-82316674(北航研招辦)、82317578(北航MBA教育中心)
傳真:010-82328059
關于核查2008年碩士生招生報名數據的通知
市研招辦〔2007〕32號
各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
根據教育部有關通知要求,請各有關招生單位檢查2008年報考本單位的考生數據,核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重復報名考生數據
對同一考生報考不同招生單位或同一招生單位的不同專業的(具體名單見附件1),按以下程序進行核查:
1、招生單位通知有關考生書面確認(可傳真)一條報名信息,該信息為有效信息,其它為無效信息。同時,通知考生如再次重復報考將取消報考資格。
2、招生單位審核考生確認的有效信息,編寫考生編號,發給準考證;無效數據按不準考處理,在考生編號處填寫“不準考”。
二、在校研究生報考資格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7〕17號)的相關規定,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學校同意。對于在校研究生報考2008年碩士研究生的(具體名單見附件2),按以下程序進行核查:
1、招生單位通知考生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可傳真)。
2、對未能在招生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不予發放準考證。
三、已經通過研招網上傳考生數據的招生單位,如果核查后數據有修改,請將修改后的數據重新上傳研招網。
以上重復報名和在校研究生報考的考生具體名單(附件1、附件2)均隨本通知一同通過我辦文件傳輸系統下發。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發布者:caiji
來源:EMBA招生信息網本頁網址:http://www.watkissart.com/beihang/38768.html聲明:我方為第三方信息服務平臺提供者,本文來自于網絡,登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若我方內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反饋,我方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