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做事,有時候不可避免地要與社會、與他人產生矛盾和沖突。面對矛盾和挑戰,人們會習慣性地譴責他人,標榜自己的正確和無辜,而很少去檢討自己。看似理所當然,其實不然。 曾親歷一件事,至今讓我警醒。 2010年12月25日,執裁北京市業余羽毛球公開賽。由于是業余比賽,所以裁判為一人制,沒有設邊線和發球裁判。較之專業比賽來講,業余比賽的裁判工作要容易一些,所以精神上也沒太重視,以為自己可以輕松“拿下”,誰知并不順利。 女子雙打小組賽,其中一場為北京東單隊對清華TUBA隊。賽中,東單隊擊出一個邊線球,由于我視線被擋,根據《規則》判了重發球,引起TUBA隊其中一名隊員的不滿,嘟囔著說了些什么。我沒有理會,讓她繼續比賽,說些什么根本沒聽清。 也巧,接下來的發球方真好是這名隊員。可以看出她發球時帶有明顯的情緒,發出的后場球具有強烈的攻擊性,明顯違例,我又毫不猶豫地判了她。這下她不干了,大叫著要求見裁判長評理,比賽也就因此暫停了。 裁判長了解情況后支持了我的裁決并要求她繼續比賽,否則按棄權處理。隊員很激動,一再強調是我的錯判,甚至連我的舉止、穿著都成了她不滿的原因。 比賽結束后,這名隊員連禮貌性的握手都沒有,就憤然匆匆離開了場地。 當天比賽結束后,裁判長把我單獨留了下來,問我對那場比賽如何看?我當然堅持自己的裁決是正確并且是嚴格按照《規則》執行的,運動員的不滿與自己毫無關系。 裁判長說:“如果單就《規則》講,你判的沒錯,我也支持了你,但不能說跟你一點關系沒有。一場比賽,最好的結局就是比賽順暢地進行并結束,裁判和運動員欣然而別;如果有了不愉快,就不能說裁判完全沒有責任。裁決應當公正、具有藝術性并讓他人能夠接受,如果比賽時你如果能夠再耐心些,聆聽、尊重那個運動員的聲音,誠心的給予些解釋,比賽的結局也許會更好一些,對嗎?” 我默然。想來的確如此。 我們會對許多人和事有看法,看似正確,也不乏支持的聲音,但并不代表準確;按照規則的處理方式看似當然,但不代表恰當,更不能帶來高效、幸福和互信的人際關系。由此覺悟:要改變結局,首先要改變自己;要改變自己,先要改變我們對問題的看法。我們對事物的看法決定著我們的思想與行為。
發布者:ca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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