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殘聯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為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化管理,提升殘疾人托養服務質量,促進殘疾人托養服務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辦法遵循“科學、合規、可操作”原則,主要突出三個方面特點。一是規范機構建設。為縣級殘聯的工作職責和服務機構的基本條件等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參考依據和行動指南。二是統籌托養資源。有效平衡機構內“一床難求”與“空床率高”的供需不均問題。三是服務范圍擴面。將視力類別的殘疾人納入托養服務范圍。
辦法明確了殘疾人托養服務對象是處于就業年齡段(年滿16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寧夏戶籍,持有效殘疾人證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視力、肢體殘疾人;完善了服務對象的申請條件、具體服務形式、服務工作流程和服務內容;規范了提出申請、購買服務、接待服務、提供服務、轉介服務、服務評價、資金結算、資料歸檔等環節的服務流程;細化了對機構的監督檢查的責任和措施,并進一步明確三類服務形式的資金安排和資金用途等。(記者 楊淑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