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被罰款千元!10月29日,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通報5起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
7月24日,西吉縣市場監管局檢查時發現,寧夏雪芝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行為,造成明顯食品浪費,且未主動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月30日,執法人員復查時發現雪芝蓮公司未按要求進行整改,仍存在餐廚垃圾剩余食物過多,未在菜單上標注菜品分量、規格等內容,未采取其他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措施等問題,明顯造成餐飲浪費。西吉縣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10月16日,中衛市市場監管局沙坡頭區分局檢查發現,中衛市麻辣煮播小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火鍋店整改,并予以警告。
此次公布的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還有: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查處筋筋香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早之肴自選早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同心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同心縣雪琴婚宴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根據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如果違反該規定,除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陶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