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隊民警在轄區金積收費站對過往車輛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輛輕型普通貨車所載運貨物嚴重超高,影響道路通行安全,存在較大的行車安全隱患。
民警見狀立即將其攔停,示意駕駛員將車輛靠邊停至安全路段進行檢查。經檢查,該車輛所載貨物已經嚴重超過了規定高度,并且只用幾根繩索進行簡單捆綁固定,隨時都有掉落的風險。民警當即對該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駕駛貨車載物超高超寬上道路行駛的危害,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所運載貨物超高超寬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行政處罰,責令駕駛員立即轉移貨物消除違法行為。
高速交警提醒:嚴禁駕駛載貨超高、超長、超寬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他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過程中,如果遇到超高、超長、超寬的載貨車輛,一定要保持足夠安全車距,防止發生意外。(高速交警十七大隊 楊生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