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5日10時許,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四大隊民警巡邏至京藏高速吳忠黃河大橋段時,發現前方兩車發生交通事故停靠在應急車道,大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據了解,馬某駕駛車輛由南向北行駛至京藏高速公路1241公路300米處時,在駕駛車輛向左側變道過程中未注意到正常行駛的小客車,發生碰撞后,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無人員受傷。
因馬某駕駛車輛變更車道時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在本次事故中存在過錯,高速交警四大隊民警依法認定馬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同時對馬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其在駕車行駛過程中,變道時要及時觀察是否有其他車輛,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再變道。(高速交警四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