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9時18分許,中衛市沙坡頭區交巡警一大隊民警在豐安路與五里街路口路段處開展道路交通疏導管控工作時,發現一輛白色“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車形跡可疑,駕駛人神色慌張,行至交叉路口處刻意規避民警視線。民警立即呼叫大隊指揮中心利用電子警察及稽查布控等平臺對該車輛進行信息核查。經查,該車輛車前懸掛寧EW85**號牌,車后懸掛寧EW5**8號牌,確系車輛前后懸掛號牌不一致,存在涉嫌“套牌”的違法行為。在確認車輛信息后,民警立即按照指揮中心查詢的車輛軌跡在寧鋼大道路段處將該車輛攔停。
經進一步核查,該車輛駕駛人駕駛證、行駛證齊全、車輛已審驗,并未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經詢問,該車主系為逃避停車費而心存僥幸,在購物網站上購買EW85**號牌安裝在車輛前方上演“障眼法”,不料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當事人馮某于2024年10月8日9時18分,在豐安路與五里街路口處實施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四)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沙坡頭區交巡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對當事人處以收繳機動車號牌、扣留機動車、行政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中衛市沙坡頭區交巡警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