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1時許,吳忠交管一大隊城區中隊在利通街與吳靈路路口開展緝查布控勤務時,平臺預警顯示一輛車號為蒙LS***4的紅色轎車駕駛員駕駛證信息異常。接到預警后,執勤民警立即組織警力展開布控,并在同心街路段成功將該車輛攔截。民警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其出示證件時,駕駛員只出示了行駛證,拿不出駕駛證。經核查,民警發現駕駛員為無證駕駛,并且所駕駛車輛也是逾期未檢驗。后經調查得知,駕駛員馬某某報名駕考,前不久才通過科目一考試,目前正在學科目二。但他按捺不住對駕駛的渴望,駕駛剛買的二手逾期未檢驗車輛出門練手,結果剛上路不久就遇上交警。
最終,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馬某某實施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的違法行為,合并處罰款17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無證駕駛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請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持證上路,安全文明出行。(吳忠交管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