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孫小果案等案件暴露的刑罰執行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坦言:社會廣泛關注的孫小果、郭文思、巴圖孟和“紙面服刑”案中檢察監督流于形式,“我們深刻反思:刑罰執行中的突出問題,檢察監督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而不糾正、不報告是瀆職。”以此自查自糾,3案29名檢察人員被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