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場、超市、電影院等公共場所經常能看到帶有“奔跑的小綠人”的標志,這就是常說的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作為安全疏散設施的種類之一,是“暢通生命通道”的重要一環。它的主要功能是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可以更有效地幫助人們及時識別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發光疏散指示標志順利疏散,避免造成傷亡事故。
疏散指示標志
●疏散指示標志是指在疏散走道和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墻上設置的為人員安全疏散提供疏散指示的發光標志。
●疏散指示標志應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設置,并應采用符合規范要求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標明疏散方向。
常見的疏散指示標志
●疏散指示標志通常分為帶箭頭和不帶箭頭。
●帶箭頭的疏散指示標志一般是安裝在地上、疏散走道或者拐角處,距離地面1米以下的位置的墻面上,發生火災時,只要跟著箭頭的方向跑,就可以找到安全出口。
●不帶箭頭的安全出口標志,一般安裝在安全出口門的上方。
不同箭頭的意義
●指示“安全出口”在前方
●指示“安全出口”在左下方
●指示“安全出口”在左上方
●指示“安全出口”在右方
●指示向左或向右均可到達安全出口
●指示安全出口在前方,這種標志要面向疏散方向設置,一般懸掛在大廳、疏散通道上方等。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
●安全疏散標志不應被遮擋,不應影響正常通行;
●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具應固定安裝在不燃性墻體或不燃性裝修材料上,不應安裝在門、窗或其他可活動的物體上;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5m,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
●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1.5m,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于3m;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寧夏消防)